韩国对于发明
专利申请适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和授权后异议制度。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自申请日起20年。另外,对于药品和农用化学品一类的专利,专利保护期可以最多延长5年。为维护专利权有效,申请人须缴纳专利登记费以及年费。专利登记费以及年费依据专利权利要求的数量而定。权利要求数量超过3个的专利除缴纳基本费用之外,每项权利要求还需缴纳附加费。
韩国是巴黎公约和PCT条约成员国,所以中国申请人可基于本国优先权直接申请韩国实用新型或通过PCT途径来指定并进入韩国国家阶段。自2006年10月1日起,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可以相互转换。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形式补正→下发申请号→请求实质审查及实质审查→意见答复→授权通知→缴纳登记费→公告及发证
官文回执:2—3周
授权时间:1—2年
保护期限:20年
发明专利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发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人代表签署,无须公证)
3、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申请时必须提交韩文申请文件)
4、附图
5、优先权证明材料(要求优先权时)应指明优先权号和优先权日,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韩国的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在实审制和非实审制之间历经数次修改。自2006年10月1日起,鉴于韩国的专利授权时间已明显缩短,此外为便于权利人在侵权诉讼中行使权利,韩国将实用新型审查制度再次改回到最初实行的实质审查制,即与发明专利申请一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对申请人提交的实用新型申请进行申请公布。申请人须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经实审合格后可进行授权注册,并公布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自专利授权公布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就授权专利提出异议。1996年7月1日之前,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15年,此后改为自申请日起10年。
实用新型申请在提交申请、专利审查以及缴纳年费等程序规定上与发明专利申请类似。另外,自2006年10月1日起,发明与实用新型申请可以相互转换。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下发申请号→受理通知→形式审查→专利申请公布→请求实质及实质审查→意见答复→授权通知→缴纳登记费→公告及发证
官文回执:5个工作日
授权时间:1—2年
保护期限: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所需资料: 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3、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
根据韩国法规,外观设计,是指产生视觉美感印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韩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5年。
目前韩国的外观设计申请制度包括实质审查制度(SES)和非实质审查制度(NSES)。
针对申请人的要求,以加快外观设计申请流程,韩国于1988年3月1日修改了《外观设计保护法》,为一些生命周期短的产品引入了NSES。
根据NSES,申请人可以自申请之日起4个月左右获得注册授权。
虽然根据NSES申请的外观设计没有经过实质性审查,但是其权利结果和根据SES下的外观设计是一样的。然而,如果根据NSES注册的权利未满足外观设计注册的基本要求,该权利将会通过授权后的异议或审判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NSES主要适用于生命周期短的和潮流产品,例如食品、服装、服装配件、其他配件、袋子和钱包、鞋类、床单、地毯、包装容器以及屏幕显示器的设计等。
在非实质审查制中,从申请到授权约为四个月时间,且还可以享受诸如:多项申请等新的申请程序待遇,即对大分类相同的物品允许20个以内的外观设计以一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方式提出,即复数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制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形式审查→下发申请号→请求公布申请及申请公布→实质审查→授权通知→缴纳登记费→公告及发证
授权时间:12—18个月
非实质审查制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最多20个外观)→形式审查→形式补正→授权通知→缴纳登记费→公告及发证
授权时间:3个月左右
保护期限:20年
外观设计专利所需资料: 1、外观设计申请书,含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对外观设计及其要点的说明
2、外观设计图片应该包括立体图、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及其他在描述该外观设计时必要或有用的视图(比如,剖视图),就平面设计产品而言,只需要提交俯视图和后视图;外观设计产品的照片,模型或样品也可以代替图片被提交
3、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及其韩文译文
4、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