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专利法》中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新加坡专利法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新加坡专利局对
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其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从第5年开始需要交纳维护费。
新加坡发明
专利申请与我国申请流程大致相同,主要区别在于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需要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但必须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补充。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预审→受理通知→形式审查→专利申请公布→检索与实质审查→授权通知→请求发放证书→下发证书
官文回执:2周左右
授权时间:2—4年
保护期限:5—20年
发明专利所需资料: 1、发明专利的名称
2、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
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以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新加坡单独立法保护外观设计权。设计,指在任何物品或非物理产品上应用的形状、结构、颜色、图案或装饰特征,他们构成该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
外观设计权即用于保护该外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新加坡境内制造、进口、出售、出租或出于贸易或商业目的利用包含受保护外观设计的产品。
外观设计一旦在新加坡注册,可获得从申请日起5年的保护期,之后每5年可申请延长1次,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5年,其申请的官方语言为马来语、英语、韩语及泰米尔语。当然,新加坡
外观专利必须的流程如申请、审查,应该认真对待,以免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不够稳定以至于专利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根据该法第22条,如果是基于版权保护期内的艺术作品注册的相应外观设计,其外观设计保护期在该艺术作品版权到期时到期。但如果版权保护期的截止时间早于外观设计保护期,则不能再对外观设计保护期进行延长。
外观设计只进行初步审查制,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专利局会将获得授权的专利公布在网站和公报上。
外观设计应具有新颖性,即该设计不得与在世界任何地方已注册的设计相同,也不得在首次申请日期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公开。
此外,设计属于下列情况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权: 1、与公共秩序或道德相悖;
2、属于计算机程序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属于针对特定对象的设计(如墙壁饰板、奖章),以及文学或艺术角色等的印刷品(如日历、证书、优惠券、贺卡、传单、地图、扑克牌、明信片、邮票和文章);
4、属于方法或构造原则;
5、仅具有功能性;
6、设计取决于另一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设计者打算将其形成一个整体,或使物品或非物理产品能够连接、放置、围绕或支撑在另一物品或非物理产品上,以便物品或非物理产品可以发挥其功能。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外观设计检索→提交申请→下发申请号→受理通知→形式审查→注册和颁发证书→专利公开
官文回执:1-2周
授权时间:12-18个月
保护期限:5—15年
外观设计专利所需资料: 1、产品正投影六面视图、照片或提供产品以便拍照;
2、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
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4、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