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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空间及现有设计状况(1)  
来源 : 恒和大知识产权阅读量 : 16595日期 : 2021-08-19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明相关设计特征的设计空间及现有设计状况
 
       设计空间是指设计者在创作特定产品外观设计时的自由度。设计空间受如下条件的限制:

 
 
      (1)产品或其中零件的技术功能;
      (2)采用该类产品常见特征的必要性;
      (3)现有设计的拥挤程度
      (4)其他可能对设计空间产生影响的因素,如经济因素(降低成本)等。

 
        某一设计特征对应的现有设计越多,对该特征设计空间挤占越显著,其设计空间越小,替代型设计方案越少,细微差异会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反之,现有设计越少,对该特征设计空间挤占越轻微,其设计空间越大,替代型设计方案越多,细微差异不会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明显的影响。
 

        现有设计状况是指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的整体状况以及各设计特征的具体状况。有证据证明现有设计具有与设计特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设计的,则该设计特征对产品整体视觉效果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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